2011年2月16日,美国EPA发布新的《能源之星对灯具产品的要求 Version 1.0》(以下简称“灯具1.0”)。“灯具1.0” 将替代《能源之星对住宅用灯具的要求 4.2版》以及《能源之星对固态照明灯具的要求 1.3版》。除了明确提出对荧光灯具和固态照明灯具的要求外,“灯具1.0”还明确提出了对HID灯具和卤素灯具的要求。新版灯具规范发布之后,EPA提出了该规范实施的几个重要时间点:
· 2011年6月15日开始,EPA认可的认证机构将停止根据旧的标准(即《能源之星对住宅用灯具的要求 4.2版》以及《能源之星对固态照明灯具的要求 1.3版》)认证灯具产品;
· 在此前已经根据旧标准认证的型号,只能将其有效状态保持至2011年10月1日前;
· 2011年10月1日开始,任何带有“ ENERGY STAR ”标签的灯具,必须是符合新规范“灯具1.0 ”要求的。
和旧版灯具要求相比,新版的“灯具1.0”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
*,将所有灯具分为定向灯具和非定向灯具两大类,对于定向灯具的光学参数,侧重于从整体灯具的角度进行衡量。
第二,非定向灯具通常使用可替代光源,其光学参数侧重于从光源的角度进行
衡量;
第三,增加对HID灯的具体要求;
第四,明确提出户外卤素灯具应具备光/运动感应器,以保证灯具在必要的情况下关闭。从减少灯具工作时间的角度来提高灯具的节能效果。
第五, 提高部分产品的光效要求,如下表:
灯具类型 | 旧版中的光效要求(lm/W) | 灯具1.0中的光效要求(lm/W) |
荧光灯具 | 50(≤ 30瓦) 60(≥ 30瓦并≤ 24 英寸) 70(≥ 30瓦并> 24 英寸) | 65 (2013年9月1日前) 70 (2013年9月1日后) |
SSL | 住宅用筒灯 | 35 | 42 |
橱柜灯 | 24 | 29 |
商用筒灯 | 35 | 42 |
其中对于LED灯具,其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
·产品抽样增至3个灯具,所有3个灯具必须符合要求;
·LM 80测试中的样品数调整为20个单元;
·非定向的灯具必须使用可替换的led光引擎或GU 24整体式LED灯,其光源的效率必须达到 65lm/W;
·不带可替换光源的非定向灯具被称为“不可分的SSL灯具”,灯具效率须达到70 lm/W,没有光强分布要求。